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章三:幽潭无波 (第1/3页)
二狼听得“积山”二字,颤颤对视一眼,也都不敢再问。段言本也无为难打算,掳其过来也是因洞中法阵难解,唯有施咒者血亲可破,这才不得已而为之。 他朝二狼说道:“小狼崽莫要胡乱走动,我携你二人至此只为破咒,不为害命,你们只消听我的话,天亮之前我定将你们送回。” 二狼身子颤颤,也不知听没听明白,到底不再哭嚎。 段言见状,右手在空中虚虚一抛,二狼身上便多了两圈幽暗红绳,虚虚套在其胳膊之外。怀恩见之惊怕,左右扭了扭身子,可身上红纹却愈箍愈紧,勒得怀恩满面涨红。 段言道:“不听话便要挨打,你爹娘不曾教过你?” 说话间他又轻抬手指,才将怀恩身上束缚松了一松。经此一事,两只小狼也明白了这白面鬼的本事,皆是蔫头耷脑不敢违抗。 而段言见他们举止乖巧,也是满意颔首,又转眼看了看二狼样貌,忽而问出一句:“你娘是谁?” 守善瞪着他不说话,段言又看向胆子更小的怀恩,道:“她姓郑,可是凡人?” 守善忙把弟弟揽在身后,瞪视道:“你打听我娘作甚?” “那位孟仙君一看便是无情之人,我实不知他会与哪位夫人结下姻缘。”段言认真答道,“也只有我家小妹不曾去过凡间,才会遭其所骗。” 守善的眼珠滴溜溜一转,已然察觉出此人话中的古怪,便悄悄偏头朝幼弟耳语道:“怀恩,他怎管咱爹爹叫‘仙君’?” 怀恩也点头:“爹爹很厉害,却总与咱们说修行是为了每天都快快活活,不是为了当神仙,他最讨厌别人喊他‘仙君’!” 怀恩说着话,还悄悄看了看段言惨白的脸,却被吓得缩回了脖子,皱着脸小声道:“守善,他真是咱爹爹的对头吗?还是他寻错了人……若他真寻错了,咱们便能回家去了,怀恩去同他说!” 守善也皱着脸,却是攥着弟弟的手摇头道:“可是咱们从前也回过积山,除了灵虚爷爷还在山脚,山中连一个活物都寻不见。这白脸叔叔既说找的是积山的狼妖……那除了咱爹爹还能有谁?” 守善飞快地往段言那头瞥了一眼,又转头同弟弟耳语道:“咱们先不说话,看看他要作甚。” 二狼在此嘀嘀咕咕,段言倒也不多阻拦,却见他面朝着洞口一动不动,直至静谧的洞中吹出一缕微风,吹得他面上红纹浮动,他才缓缓抬起右手。 不过眨眼功夫,便见其衣袖内飞出一只黑漆描金貂毫提笔,通长一尺有余,径约一寸,管体熠熠生光,其上还有描金行体写就,气势洒脱、行云流水,细看乃是: 人事繁难断,鬼语亦堪悲。 段言收笔在手,挥毫一画,便起一道金符往洞中飞去,符上无有咒法,只有一个篆体的“判”字。这光符没入山洞之中,行至一半却似叫甚么东西挡住了去路,金光霎时消散,山洞内又只留下了漫无边际的黑暗。 段言倒也不急,见状了然点头:“果真不行。” 他转过头来看向二狼,面上的红纹又亮了几分,只听其道:“取尔指尖血一用。” 二狼还未及反应,都已“哎呦”一声痛叫出口。那罩在其身上的红绳又将几滴悬在半空的血珠裹送至段言面前,那人以笔尖蘸血,再次施法化出一道金符,这金符瞧着与原先分毫无差,只是没入山洞之后却久久未灭,一路行至山洞深处。 段言见状,面上也已显露笑意,又转头朝二狼道:“小狼崽说谎还不认,这结界唯有同源同脉之人可破,施咒之人定是你父无疑。” 二狼刚被扎了指尖,正是手痛之时,又听段言嘲讽,不由怒意更重。守善呲牙发出怒声,两门尖齿也泛着森森白光,冲着段言威吓道:“你知道我爹爹的本事还敢来捉我们,叫我爹爹知道了,必要剥你的皮、拆你的骨、吃你的rou、喝你的血!” 怀恩见jiejie如此,也在一旁呲牙助威。 只他二人不过五六岁光景,童声稚气、憨态可掬,哪怕口吐威吓之语,也叫人觉得可爱可怜。段言面上不显,心中却觉这俩娃娃实在好玩,又想到那姓孟的如此歹毒心肠都能儿女成双,待自己和小九成了好事,也定要多生几个娃娃。 而那厢二狼见段言面有笑意,也是皱眉不解,怀恩凑上前对jiejie嘀咕道:“守善,这人好生奇怪,怎么叫你骂了也不发怒,就偏着脸笑?” 守善嫌弃道:“他瞧着就不聪明。” 可不过一会儿,那不甚聪明的段言便陡然变了脸色,他玄袍一甩,袖上金纹便如丝线齐射,在山洞外织就一张大网,而这织网正中则是一只青面獠牙的恶鬼,恶鬼神情凶狠,作把守之姿。 段言却无丝毫放松迹象,他一挥手将两个娃娃重又收入袖袋,正要闪身离去之时,却忽觉身后杀意汹汹,他侧首一看,见是狐九飞身杀来。 “你这老鬼,把娃娃还来!” 段言面上转喜,张臂便要揽过狐九,偏在此时却又听得洞口传来一声鬼嚎。段言心道不妙,再回首果见洞外鬼将已成残肢碎块,他忙将其收回,待鬼将回至袖上,还能听得其嚎啕哭声。 “奇怪。”段言心中生疑,手上却是牢牢箍着狐九,任凭其拳打脚踢也分毫不动,他转头看向狐九,问道,“这两娃娃不是孟涯的孩儿?” 狐九法力不济,气喘吁吁地瞪着段言:“孟涯是谁!?好哇,你这老鬼寻错了仇家,还不快快把孩儿还来?” 洞内传来一阵刺骨寒风,段言神情遽变,面上红纹也亮得出奇,叫狐九睁不开眼。他闭着眼大骂段言,却忽觉身上桎梏不再,反觉周身暖烘烘的,狐九心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