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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(第2/3页)
到底要怎么算,才算真正是朋友? 朋友之间,叫叫名字,难道是很奇怪的事吗? 但他们是不是有些时候逾越了朋友的距离? 常命说:“莫悬为什么会救你?” 常棣海说:“因为他欠了我一个人情没还。” 常命说:“他居然也会想还人情。” 常棣海说:“莫悬也是讲信用的人。” 常命说:“我就知道,他不会喜欢人的。” 常棣海说:“其实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,还是一个有几分感情的恶魔。” 常命说:“他绝对是个该死的人,为了小小一件事,就灭了燕家满门。” 无可否认。 常命说:“你有没有忘记,我们本来是来找风夕雾的?” 常棣海说:“我自然知道。” 常命说:“风夕雾不可能会是凶手。” 常棣海拢了拢长发,他说:“这可说不好,他如果是凶手,没准还会做出镇定的样子,反而会跟卓不群接触。” 常命说:“可是他都救了你跟白落云。” 常棣海说:“他不一定得是个很冷血的人,才能害卓不群。” 常命说:“若他不是……我们被他救了,还怀疑他,他们一定会与我们闹翻的,这不是什么光明磊落之举。” 常棣海说:“卓公子一定也不想放弃这个机会的。他总得弄清楚,到底是谁害的他。” 常棣海说:“坏人就让我来做吧,你不必出面。就算你不问,卓公子肯定也是要问的。” 如果他不是,这确实很可恨,但如果他是呢? 风夕雾到底是不是凶手? 查城扉正在给莫悬看伤。 柴同舟毕竟不是一般人,他是北刀。 柴同舟受的伤也不轻,风夕雾给他看过,但是他还是能一个人走。 虽然不轻,但也不是重伤,而且他是一个硬汉。 硬汉总是比一般人要强大一点。 莫悬也受了伤,但他还是在受伤的时候跟那六个人对战了,他虽然受伤,但还是关心了受重伤的常棣海。 他本不是个容易关心人的人。 甚至很喜欢给别人制造疼痛。 但他还是坏人。 查城扉给他上了药。 今天没有下雨。 莫悬之所以不在昨天跟柴同舟分个胜负,是因为他不喜欢下雨天。下雨天总是要淋雨的。 他实在是个很娇贵的男人。 莫悬也不想特地再去找柴同舟,因为没有必要。 他总不至于将一条狗赶尽杀绝。如果有狗侵入他的领地,他是不会出去追狗的。也不会特地叫护法把狗杀死。 要是让他特地去找某个人,那人一定对他很重要,被他略微放在心上。就像风夕雾,就像查城扉。 甚至申雨愁想要逃走,他还没那么想满世界去找申雨愁,她虽然也算这个年纪的女子之中的强者,但是,她还是没有查城扉重要。 她才是个十六岁的少女,十六岁的少女能练成她这样,实在不易,更何况她视力很差,一个近乎残疾的人,要能练成绝高的武功,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。 毛穗的武功很高,但是他出名时就已经不是巅峰的状态。 申雨愁每天都是在一间很大的房子里练功的,只有阴天或者雨天,她才能出去。 她原本又以为自己是莫悬的新娘。 没有人教过新娘要练武,大夫又基本是男人,所以她也只学了女工,学会怎么当一个贤惠的女人。她的刺绣做的很好,她收拾房间,做菜的技术也很高明。 社会交给男子与女子的责任就是不一样的,加上她又是专门学这个,查城扉自然比不上她。她是知晓了真相之后才一直练武的。 武林中人,很多是从小就练武。她已经错过了练武的黄金阶段。 她本来是一个柔弱的女人,养男人跟养女人,本就是不一样的,社会对男子的期待更高一点,更希望女子依靠男人。但她突然发现不能靠别人,必须要自己独立起来。 她这双本该绣花的手,也生了许多老茧。 1 她喜欢查城扉,女人本不应该喜欢比她弱的男人的。 但是查城扉是第一个真正意义对她好的人。 不管是男是女,总是忘不了“第一个”这个概念多么重要。 所以她得保护查城扉。 莫悬说:“没想到风夕雾能够发现有人背叛了他,哼,真是老狐狸。” 虽然风夕雾长得只有十四岁。 查城扉说:“我还以为,按照您的性格,会直接让华鄂留下。” 莫悬说:“你好像很多嘴。” 查城扉不说话了,莫悬摸着那长长的穿戴甲,说:“我只是觉得,留下来好像也没什么意思,他都受那么重的伤了,我要是碰他一下,他不还得死了?” 莫悬挑眉,他说:“更何况,如果一直照顾他,耽误我们的行程。” 1 那其实就不应该讲什么让华鄂跟他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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